体育场地设施及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学生的安全与健康,根据《高校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江苏省高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2、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3、参加体育活动的分院和学生,由义务对活动场景的安全进行自我评估,提前做到安全防范。
4、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并严格执行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5、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6、室外场地、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7、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8、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9、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10、在进行体育项目锻炼和练习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11、在进行体育项目锻炼和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12、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教育。
13、所有班级和学生按体育俱乐部活动时间表参加体育课外活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纪律。
14、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15、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16、铅球等危险系数高的项目锻炼必须由辅导员或者分院组织者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7、各分院和辅导员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18、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分院和辅导员安排,听从纠察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19、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20、 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21、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22、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3、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23.1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23.2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23.3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23.4恶性肿瘤;
23.5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23.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体育教研部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