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乒乓球室管理,维护场地设施,保持良好的运动秩序和安全环境,保证体育教学、竞赛训练、群体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运动水平,充分发挥乒乓球室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乒乓球室主要供体育教学、训练、比赛使用,参加乒乓球活动的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相互监督。
二、乒乓球室负责人负责乒乓球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要做到精心维护、严格管理、认真履职。
三、进入乒乓球室活动的人员要自觉服从管理,爱护场地及器材设施,保持场内环境卫生和地面整洁,遵守运动秩序,确保运动安全。
四、学生上体育课时,需由教师带领进入室内;任何人进入乒乓球室内都必须穿运动鞋,严禁穿皮鞋、钉鞋和易致伤害的服装。
五、体育课堂教学、训练、比赛时间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乒乓球室内活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室内追跑、打闹。
六、乒乓球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乱吐口香糖、乱扔废品、乱涂、乱刻、乱画、割扯拦网和使用易燃易爆易腐物品;禁止使用金属器材设施等锐利物品。
七、禁止助力车、自行车、动物进入室内;室内禁止发生一切不文明行为;因自身活动不当造成摔伤或其他严重后果者,责任自负。
八、对人为损坏室内场地及器材设施的责任者,视情节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通知学院保卫部门和学生所在系进行处理。
九、应经常检查室内场地及器材设施的安全情况,若发现场地及器材设施存有安全隐患或被盗的,要及时向体育部主任报告。
体育教研部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