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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职业技术学院跆拳道社章程

作者: 高立庆   信息来源:基础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15-05-20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跆拳道社章程
本协会的宗旨强身健体,磨练意志,弘扬武德,陶治情操继承和发扬中华武 术精神,促进我院武术事业的发展,提高我院学生的素质,丰富我院同学的文化生活,完善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章
 
 第一条:为使本协会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组织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协会的活动要在院团委和学办的许可范围内开展,并受社团总会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服从院纪院规,并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 协会成员
 第四条: 凡热爱跆拳,遵守本章程,热情支持和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的同学,均可按入会程序报名入会。
第五条:会员在协会里的行为活动均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如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由组织机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场研究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本协会对会员的处罚分为警告和开除会籍
第七条:会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须为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发展而努力,不得做出有损协会名誉或不利于协会发展的事情。
第九条:训练期间,会员应自觉按时到场,不应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除外,以保证本协会的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条:会员在训练时,要能吃苦,要有坚强的毅力,要尊重教练,听从指导,虚心学习。 第十一条:本协会提倡以学为主,会员在训练期间如与学习有冲突,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调整。 第十二条: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打架斗殴;影响恶劣者,一律开除其会籍。
第十三条:会员应尊从“以礼始,以礼终“的跆拳道武德,会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不得有卤莽行为,以免误伤。
第十四条:会员应按时交纳每学年经费,若不能按时交纳,将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会长由选举产生,选举的过程要在社团总会的监督下进行。另设副会长两名,副会长由会长提名,并由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六条:本协会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散打部、后勤部共五个部门,各设部长一名,部长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各部可视情况招收干事若干名。协会委员由老会员担任。 第四章 协会经费
第十七条:协会活动经费视具体情况,每学年向会员招收,数额视情况而定,毕业班除外。(附:连续两年的老会员可以免交会费)
第十八条:协会采取帐款分开的管理方式,分由两名副会长管理。
第十九条:协会的经费主要用于本协会的活动开支,凡数额超过十元的开支,须经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本协会的经费,严禁贪污,如有此情况,一经核实,将由委员研究做出处罚。 挪用
二十一条:协会经费将定期进行帐款核对,以保证协会经费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二条:由会费支出购买的用具,由后勤部直接管理。 第二十三条;会员的档案由组织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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