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跆拳道社章程
第一章
第三条:本协会服从院纪院规,并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 协会成员
第七条:会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须为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发展而努力,不得做出有损协会名誉或不利于协会发展的事情。
第九条:训练期间,会员应自觉按时到场,不应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除外,以保证本协会的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条:会员在训练时,要能吃苦,要有坚强的毅力,要尊重教练,听从指导,虚心学习。 第十一条:本协会提倡以学为主,会员在训练期间如与学习有冲突,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调整。 第十二条: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
打架斗殴;影响恶劣者,一律开除其会籍。
第十三条:会员应尊从“以礼始,以礼终“的跆拳道武德,会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不得有卤莽行为,以免误伤。
第十四条:会员应按时交纳每学年经费,若不能按时交纳,将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会长由选举产生,选举的过程要在社团总会的监督下进行。另设副会长两名,副会长由会长提名,并由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协会活动经费视具体情况,每学年向会员招收,数额视情况而定,毕业班除外。(附:连续两年的老会员可以免交会费)
第十八条:协会采取帐款分开的管理方式,分由两名副会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