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学院台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是钟山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成员,坚决服从学院团委之统一领导,服从学院社团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条 大学生台球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我校台球爱好者,依靠大学生的力量,推广我校台球运动。积极提倡台球运动在全校的普及,努力促进我校台球运动水平的提高。促进我校台球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增进与各院系大学生台球爱好者的生活交流,发展同学之间的友谊。
第三条 大学生台球协会隶属于钟山学院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 本社团属于文娱类,由钟山学院学生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我们积极依靠自身力量,求得我校台球运动的发展。
第五条 大学生台球协会在小红楼对面宿舍楼地下室台球厅。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大学生台球协会的任务是根据我校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协调我校台球运动的发展,推动我校群众性普及活动和运动水平的提高,促进我校台球运动的进步。
第七条 本协会的职责是:
1、宣传和普及台球运动,组织我校积极参加台球运动,以增进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2、根据我校有关规定,负责协调、组织举办我校台球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我校台球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促进各院间交流,提高各院系同学的友谊。
3、负责协调、组织我校的各类、各级台球竞赛和训练工作,增进我校台球爱好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申请
1.提出入会申请;
2.登记表示自愿成为会员者的名单;
3.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1、有权参加和向协会提出举办各种校(院)台球比赛。
2、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训练班和其它活动。
3、有权向协会提出修改章程,提出提高台球运动各种建议。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1、积极宣传台球运动,认真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和比赛。
3、会员有义务承办大学生台球协会交给的任务。
4、维护本社团的合法利益。
5、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大学生台球协会会员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未经协会批准,取消其大学生台球协会会员资格:
1、严重违反大学生台球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给大学生台球协会会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与活动
各成员由全体委员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每学期开全体会议一次,其任务是:听取并审查组织机构的工作报告,通过本年度工作计划,修订章程,选举常务委员会。
指导教练:陈沛儒 社长:陈沛儒 副社长:姜震 秘书:陆玥佐
3、活动:每星期二晚7:30——9:30为社团活动,期间有教练指导,为保证台球社团的每位成员都有娱乐的空间,我们在活动期间不允许有其他同学的参与。在时间和其它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本社团每月会有一次小组比赛;使会员在娱乐中长知识,竞技中提高技术,交流中体验生活的乐趣。
第十三条 社团机构(成员)职责
1、社长职责:负责协会全面工作的开展。负责对社团工作人员的任免。负责管理社团印章,监督使用情况,其余人不得私自使用。定期召开部门会工作会议,讨论制定各工作时期的计划和工作重点。主动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维护台球社团的集体利益。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2、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开展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讨论、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熟悉社团内部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3、秘书长(秘书部)职责:代表正、副社长监督各部门工作。负责社团有关文件。做好有关文件登记、摘录和落实情况,做好归档和立卷工作。负责接待来访工作和处理社团日常事务。制定健全社团规章制度,做好各部联络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完成正、副社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及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对社团在活动开展中所需的经费进行申请。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视其轻重予以处罚。完成社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及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章 比赛
第十四条
1、对我校各级正式台球比赛,由大学生台球协会组织和管理。
2、大学生台球协会团体会员之间的比赛,由团体会员管理,但必须向大学生台球协会申报,批准后才可举办。
第十五条 未在大学生台球协会注册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不得参加大学生台球协会举办的正式台球比赛。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钟山学院台球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