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场管理制度
一、田径场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的特殊场所,爱护运动场人人有责,凡进入塑胶运动场活动者,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设备。
二、严禁各类车辆进入运动场内,严禁携带宠物进入。
三、禁止挖、抓胶粒、石英砂,禁止拔、割草叶。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入内。如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照价赔偿,并按照学校有关规章严肃处理。
四、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者入场活动。其钉子长度不得超过4mm。随身物品自行保管,遗失财物自行负责。
五、塑胶运动场应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及运动队训练使用,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活动,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严禁在塑胶场地上踢足球,以免发生伤害事故。不得在非规定场内进行铅球、杠铃、哑铃、铁饼、标枪等运动训练,以免损伤场地。跳远、跳高等项目训练应该在规定区域内进行。
六、跑步时请沿逆时针方向跑,并请尽量使用外跑道,内跑道应尽量少使用,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
七、校内各部门利用场地组织体育比赛,需提前提出申请,待安排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照计划要求进行。
八、进入运动场地活动者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服从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由学院进行严肃处理。
体育教研部
2012年3月